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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提升全市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产业联动、创新发展”的原则,依托产业优势,培育经营主体,推动普及应用,完善支撑体系,化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总体目标为:运用好电子商务的市场开放性、交易成本低、财务效率高、商品集约化四个优势,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全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到2017年,应用电子商务的规模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达到90%以上,建设全市具有较影响力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1家,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和重点域省、市级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50家,建成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2个,力争1个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入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实施意见》指出,要积培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要发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支持一批品效应明显、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系列齐全的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积引进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或独立法人机构,通过建设物流分仓、运营中心、总部基地等带动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扩大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每年从传统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中选出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授和认定,推广成功经验,增区域引导、行业辐射和产业带动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工业园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开展省、市级重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认定,争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加快构建电子商务平台。围绕我市文化、旅游、农业、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中医药养生保健等产业,整合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资源,创建若干个全省同行业先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整合政府、通信运营商、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资源,建设集网络监管、政策发布、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实施意见》要求,要大力普及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传统商业发展网络零售。支持流通企业拓展网络零售渠道,结合实体店面和物流配送体系,促进“线上线下”互动,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支持生产企业利用品优势,面向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积探索网络直销模式。鼓励餐饮、住宿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网上订餐、订房服务系统。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大中型批发市场等传统商贸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线上”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引导广大农户应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销售农产品,促进平台产业化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促进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推动涉农流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配送中心应用电子商务,提高协同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积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中小企业积融入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购销体系,发挥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专业化生产、协作配套作用。鼓励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网上商城等网络零售终端,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引导外贸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国外市场,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培育本地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实施意见》调,要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体系,优化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支付体系。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融资支持,加大用地支持,改革准入登记制度。要化保障措施,加组织导,加行业自律,加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电子商务管理,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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