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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商 示范基地和企业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5/1/30 10:32:21点击率:82



      早报讯“省商务厅上周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2015—2016年度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家电商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开始申报。”泉州市电子商务协会相关负责人说,根据通知要求,福建省(不含厦门)可申报不超过4个示范基地和4家示范企业。已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福州市、泉州市、莆田市推荐不超过3个示范基地和3家示范企业;其余各地推荐不超过2个示范基地和2家示范企业,经省商务厅初审后,上报商务部。

      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包括: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等。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包括: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示范企业申报表、示范企业申报书等。申报材料需于1月3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
      据了解,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和示范企业(平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目前为止,我市已拥有国家电商示范企业2家,省级电商示范企业5家,省级电商示范县5个、省级电商示范基地3个。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申报国家电商示范基地应具备的条件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已出台的电子商务政策规定,符合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拥有明确的经营管理主体并已正式投入运营1年以上;区域内已有的电子商务企业及上下游相关企业相对集中,能够形成产业集聚优势,申报对象用于电子商务相关产业的总体办公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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